杭州默玲进出口有限公司经国家经贸部、海关总署批准,具有全国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主要经营原产地证,阿尔及利亚自由销售证书,贸促会认证,大使馆认证,双抬头中巴FTA产地证,中韩FTA产地证,中澳CHAFTA,智利FORM F产地证,东盟FROM E产地证,FORM A产地证,ECFA产地证,中格FTA产地证,秘鲁FORM R产地证,中哥FORM L产地证,东盟FORM E产地证打钩第三方,过期智利FORM F产地证, 贸促会认证/商会认证有:CI贸促会认证、装箱单贸促会认证、报关单贸促会认证、价格单贸促会认证、CI商会认、产地证商会认证、装箱单商会认证、价格单商会认证 大使馆认证/领事馆加签:产地证大使馆认证、CI大使馆认证、授权书大使馆认证、土耳其出口商登记表、LOA大使馆认证;经常需要使馆认证加签的国家有:伊朗、伊拉克、沙特、卡塔尔、阿联酋、叙利亚、约旦、印尼、泰国、俄罗斯、科威特、埃及、阿根廷、巴西、阿曼等中东国家。 原产地证详细种类介绍: 1、一般产地证的全称是CERTIFICATE OF ORIGIN C.O.产地证又称一般产地证,是原产地证的一种。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适用于及地区. 2、《普惠制原产地证》(GSP FORM A) 普惠制原产地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 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FORM E)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4、《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FORM F) 出口智利专用,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 5、《中国-巴基斯坦优惠原产地证》 出口巴基斯坦专用,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6、《中国-秘鲁优惠原产地证》 出口秘鲁专用,自2010年3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一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7、《中国-新西兰优惠原产地证》 出口新西兰专用,早在2008年10月1日就已生效。这是我国与发达国家达成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自该《协定》生效时起,新西兰即对中国63.6%的进口产品实施“零关税”优惠。 8、《中国-新加坡优惠原产地证》 根据《协定》规定,新加坡将从2009年1月1日起,取消所有自中国进口产品的关税;我国将在2012年1月1日前取消97.1%自新进口产品的关税,其中87.5%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 9、《亚太贸易协定优惠原产地证》 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不等。 10、《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 2011年8月1日起,各地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优惠,《中哥自由贸易协定》于2011年6月正式生效,8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中国与中美洲国家签署的第一个一揽子自贸协定。 11、《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证) 12、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S 13、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ORM I 14、中韩-韩国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TA 15、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FTA |